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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致2020年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020-06-26 09:42:4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亲爱的考生,尊敬的考生家长:

你们好!

暑气蒸腾日,学子折桂时。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开始,全省数十万学子即将迎来人生重要时刻,而这同时牵动着百万父母的心,为莘莘学子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是每个家庭、考点和社会公众共同的心愿。在此,我们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郑重提出倡议:

(一)做好安全防护。考生要按照考点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食宿,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中暑,注意交通安全。考前14天起,考生应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去考点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考生在等待进入考点时,要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请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

(二)严格遵守纪律。考生要认真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凭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进入考点。要主动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及违禁物品检查。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有序入场、退场。

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各项考试规定,尊重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独立完成考试。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我省所有高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还要进行录像回放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敬告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凡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出售或提供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一切为了考生、为了一切考生。当前,加强疫情防控,保障考生与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衷心希望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合力完成疫情防控和组织考试这场“大考”。

7月7日、8日考试期间,倡导大家低碳出行,礼让接送考生等考试用车辆,避让考点路段,经过考点附近时,请务必放慢速度,避免鸣笛;家长朋友们驾车接送考生后,务必及时将车辆驶离,不要在考点附近停放;不在考点附近聚集,不大声喧哗,不拥堵考点周边道路。

希望家长朋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高考舆论氛围,保障高考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营造安全、安静、温馨的考试环境,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健康高考”。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考生助力,共同成就孩子的梦想,托起家庭的希望!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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