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阳光工程”,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青招委办〔2021〕34号),现将做好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复审时间
6月26日—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考生申请复核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00,考生申请复审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
二、成绩复核内容
1.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评;
3.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
4.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三、成绩复核流程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填写《青海省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2.应届生在签署学校意见后,于6月26日17:0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本人参加高考所在考区招办签署意见;往届生和省外借读考生填表后持准考证、身份证直接到本人参加高考所在考区招办签署意见。
3.各考区招办汇总申请复核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结果生成《考生成绩复核告知单》,于6月27日15:00前反馈至各考区招办,由各考区招办负责将《考生复核成绩告知单》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
四、复审
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由考生本人于6月28日17:00前持《考生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填写《青海省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审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一楼咨询服务大厅)。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成绩复审组对申请复审考生的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考生本人。复审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异议申请。
3.成绩复审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和法规处、学科评卷组组长、评卷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和网评公司技术人员等组成。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成绩复核并非核卷,只按“成绩复核内容”出具复核结果,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不在成绩复核范围。缺考、违纪作弊考生,不在成绩复核之列。
2.由他人代替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必须持申请人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原件,并视为考生本人申请。
3.复核申请表和复审申请表由考生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下载打印。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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