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
2022年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面向广西招生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36人,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招生计划见下表。
南宁师范大学2022年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招生计划表
序号 |
设区市 |
定向从教县(市、区) |
计划数 |
||
小计 |
文科 |
理科 |
|||
1 |
南宁市 |
横州市 |
4 |
2 |
2 |
2 |
武鸣区 |
2 |
1 |
1 |
|
3 |
宾阳县 |
2 |
1 |
1 |
|
4 |
河池市 |
都安瑶族自治县 |
6 |
3 |
3 |
5 |
来宾市 |
忻城县 |
5 |
3 |
2 |
6 |
贵港市 |
覃塘区 |
5 |
3 |
2 |
7 |
百色市 |
田阳区 |
6 |
3 |
3 |
8 |
崇左市 |
宁明县 |
4 |
2 |
2 |
9 |
大新县 |
2 |
1 |
1 |
|
合计 |
36 |
19 |
17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小学教育(壮汉双语)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并在壮汉双语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壮汉双语教学6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三)报考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的考生仅限在我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的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
(四)报考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需会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高考总分达到2022年广西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南宁师范大学小学教育(壮汉双语)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面试名单
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填报了南宁师范大学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计划志愿名单安排面试,面试比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
(三)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办理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不予录取。
1.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面和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提供原件审核)
(2)高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核)
(3)两寸免冠近期证件照两张。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分值、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是否会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等将来从事壮汉双语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5分钟/人。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暂定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检录和面试,迟到(以检录时间为准)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面试合格。
(六)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nnnuzsb.doerjob.com/
(七)录取
1.面试合格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依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面试的考生;
(2)面试不合格的考生。
3.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八)签订协议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前须签订《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小学教育(壮汉双语)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入学报到时将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交我校。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
四、相关政策
(一)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按协议安排就业,并在壮汉双语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壮汉双语教学6年以上。体检不合格的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各地对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
(一)面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考生及其陪同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二)请考生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nnnuzsb.doerjob.com/公布。
(三)如因特殊情况或政策原因不能安排线下面试,则采用线上面试方式。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771-3903928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假日除外))
(二)学校官网:http://www.nnnu.edu.cn/
(三)招生信息网:http://nnnuzsb.doerjob.com/
南宁师范大学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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