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和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普通报考报名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
(1)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及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CD、CSSCI发表论文或主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TOEFL≥70分或IELTS≥5.5分或PETS5≥60分或CET6≥425分或有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
3.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近三年(2016年11月-2019年10月)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申请审核制招生仅限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三及以上层次或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导师。
(三)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取得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籍,到转入博士学籍时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2.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3.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
4.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一)招生学科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届时可上网查阅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 http://yz.sicau.edu.cn/zyml/zymlb.aspx
(二)招生计划
2020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66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1.学制3年。
2.最长修业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不能超过6年。
四、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操作见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五、初试
1.普通招考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笔试。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免初试。
以上具体安排见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
1. 符合学校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以不低于招生指标的120%划定分数线,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布。
2. 通过审核的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审查、评估和推荐。
(二)复试环节
复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培养单位面试两个环节。
1.导师面试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在各培养单位面试前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培养单位面试小组。
2.培养单位面试 培养单位面试小组一般由5或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参加面试小组。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之后应及时给出面试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3门专业基础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七、录取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与条件。
2.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6.全校通过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60%;超过60%的须报学校审批。
7.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8.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管理类9000元/年,其他1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人·年)
等次 |
占学生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国家学业奖学金 |
学校奖助学金 |
导师 助学金 |
合计 |
一等 |
14 |
13000 |
7200 |
6000 |
4800 |
31000 |
二等 |
21 |
6000 |
5000 |
28800 |
||
三等 |
35 |
4800 |
4000 |
26600 |
||
四等 |
30 |
/ |
4000 |
21800 |
2. 国家奖学金:获奖博士生30000元/人,获奖人数为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一致。
3. 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
4. 优秀学位论文奖: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5. 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学校和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水平论文和学术成果进行适当奖励。
6. 特困博士研究生助学金:5000元/人·年。
7. 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九、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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