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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军医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0-01-14 16:28:51 来源:

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创建于1949年9月,位于长三角龙头、经济科技文化中心——上海。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211工程”、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拥有基础医学和药学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生理学、遗传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和中西结合临床等6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在ESI(基础科学指标数据库)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军院校之首,始终位居中国大学第一方阵。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研究生导师800余名,其中两院院士8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名、“973”首席科学家8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6名。学校拥有医学免疫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中心3个顶尖创新教育平台,国家级创新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以及教育部、上海市和军队各类重点实验室26个;全军医学专科专病中心26个。

我校2020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医学、理学、管理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博士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对象

军队计划  由军委机关下达,计划数量及招生专业以军委机关下达的通知为准,招生对象为现役军人,包括军队在职干部、生长类军队院校硕士生两类考生。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在职干部同等对待,纳入军人研究生招生范围。

地方计划  按照上级通知,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2020年面向地方招收培养博士生,招生对象为非军人考生。具体招生人数待军委机关和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后,我校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2.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获得硕士学位)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军队计划博士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报考地方计划博士生招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或已通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对执业医师资格不作要求。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仅限2018级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

2.报考专业:须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所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并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科研能力考核。即满足我校对硕博连读生学位课平均成绩、科研能力和英语六级成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

1.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并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的程序完成报考资格的推荐审批。未按照相应程序申报报考资格,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生长类军队院校应届硕士生报考,课程学习成绩应在本专业前50%,并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未经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非军人考生报考(即报考地方计划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博士报考条件外,考生须具有本科学历。

4.海军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文职人员、生长类硕士生报考,以校内相关部门通知文件审核要求为准。

四、报名及程序

我校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并被报考导师推荐的(需提交报考导师推荐表),报名方有效。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各导师自行确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0日8:30至12月10日16:00,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凡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程序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军军医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内容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而造成无法录取者,考生责任自负。

3.考生报名材料

除《报名登记表》以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军队考生还需提交考生本人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规定次序装订在《报名登记表》内。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2)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体格检查表;在录取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证明。

3)硕博连读(限我校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录取后统一复检。

4.考生必须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5.2020年 1月上旬网上公布博士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

6.报名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在2020年3月上旬由考生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招生培养处领取准考证。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或填写寄送《报名登记表》者,报名无效。

(四)网上报名及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一)初试

1.笔试科目:①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外语统考);②专业基础(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基础科目代码为2×××)。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安排请考生继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海军军医大学第一教学馆。

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指定(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院系各专业组织实施。

(二)复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看。复试形式和内容请参照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格检查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于2020年8月下旬入学。

六、其他

1.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度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和生长类应届硕士生报考所需相关《推荐审批表》具体格式见《海军军医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区下载)。

3.2020年联合培养单位招生导师详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

4.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均有资格接受“非军人”考生报名。

5.通讯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邮政编码:200433;联系电话:021—818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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