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被誉为“蜀道明珠”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市。
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绵阳师范学院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和丰谷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两千亩,建筑面积46万余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体育场馆等服务设施。现有16个二级学院,5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覆盖9大学科门类。现有高级职称教师446人,博士159人,博、硕士生导师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教学名师15人次,市级人才称号专家4人。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8000余人。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学型、地方型、应用型、师范型”的办学定位,坚持“师范做强、艺体做精、应用转型”,按照“教师适应课程、课程适应专业、专业适应学生,学生适应社会”的改革思路,培养服务基础教育的优秀师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立项建设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项,省级“卓越计划”项目7项,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校完成各级质量工程、卓越工程、教学改革等项目906项,学生在四川省和国家级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39项。
学校构建了创新教育优秀师资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建有中国科协创新工作室、中国创造学会实验基地、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学生承担各级科研、创新创业项目1599项,成功申报国家专利790项,学生在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和市级奖励2000余人次,获得“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自主创业项目100余项。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着力打造“教育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三大品牌,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学校建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科普及基地12个,省级高水平研究团队2个,四川省十大历史名人研究中心1个。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课题58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82篇,其中SCI130篇,出版学术著作73部;开展校地合作与服务等项目100余项;积极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对接平武县、壤塘县、三台县等开展教育扶贫、智力扶贫、文化扶贫,组织团队协助当地进行新村规划、产业扶贫等,为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特色,助推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近三年培训中小学教师达4万余人次。
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学校着力培育校园文化,实施主题教育月、节庆日活动和“一院一品”建设。收集整理国家、省非遗项目名录近3000项,场馆教育模式获得全国优秀奖,“梦之声”合唱团多次赴省内外演出,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风采节等系列品牌活动已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形成了“博、雅、趣、活”的校园文化氛围。
近年来,学校与德国、美国等国家、地区的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师资培养、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学生交流等活动。
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学校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四川省“三大发展战略”、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和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历史机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综合改革,推进转型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奋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大学。
招生专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专业方向:1.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 2.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3.生态环境规划与设计;4.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0年09月0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职或在籍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我校没有可以指导视力残疾考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暂不具备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1.学习形式:全日制
2.学制:三年。
3.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二年。
(一)网上报名(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2月2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学校联系。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无误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和方式缴纳报考费。
(3)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考点通知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和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4〕1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4〕2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我校的研究生收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更好发展,报考我校并就读的研究生实行以下奖励办法:
1.学 费:7000元/生/年,全免;
2.住宿费:1200元/生/年,全免;
3.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的考生,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凡是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入学即发放入学奖学金10000元/人;
5.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全额发放;
6.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经评审后全额发放;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经评审后发放;
8.校内奖学金3000至5000元/生/年,经评审后发放;
9.在校期间,研究生可参与国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如863和973计划项目等。研究生在我校实践基地(如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做课题研究和毕业设计时,可申请专项项目经费,并享受每月1000元的助研经费;
10.在读期间,经研究生申请,学校可派遣到国内一流大学访学;
11.我校研究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院所或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择优留校。
联系人:宋老师0816-2203710 /1818176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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