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黑龙江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采取“3+1+2”的新高考模式,2024年起,黑龙江省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黑龙江将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覆盖高中14门课程
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共14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1门首选2门再选每门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包括1门首选科目(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和2门再选科目(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中任选2门),就是大家熟悉的“3+1+2”中的1+2模式。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年有效。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据了解,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30分)和笔试(120分)两部分组成。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全省统一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同时,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主要是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还将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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