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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01-13 13:25:29 来源: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 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 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意见。

  •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 2020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5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

  • 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 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admin/admin_index.aspx) (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 缴纳报名费240元,具体缴纳方式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不缴费 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1. 硕博连读: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0日 2. 申请考核制: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3日 3. 普通招考:2019年12月18日-2020年2月29日 四、资格审查

(一)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9 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陈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627; 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 0513-85051586、85051558。),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 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 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博士 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硕博连 读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博 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硕博连读报考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 A4 纸下载打印); (2)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9 年11月15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 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512; 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 0513-85051586、85051558。),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 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 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 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 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登记表 1 份(网报完成后下 载打印,用 A4 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 1 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 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 供原件);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专家(其中 1 名须为同意报考该生的博士生导 师)的书面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 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10. 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 1 份。

(三)普通招考:

考生于2020年3月9日(9:00—11:00 14:00-16:00),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或本人亲自 到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 (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 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 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 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 时提供原件);

6. 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 交);

  •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进

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通知。

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

生考生报名。
(二)普通招生: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28-29日;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参加体 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大批量进行录取。按综合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折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在规定时间内不 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 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0年录取的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500元/年/生(按物价局核定为准),住宿费标准 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四年(以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1.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 院网站公布的信息(http://yjs.ntu.edu.cn/List/File/9)。

2.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 学籍。

4.我校不提供参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5.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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